1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加快山西省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产业体系,2019年8月27日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其中,对于资信良好、成长性好且经营规范的大数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5%给予贴息,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3年。
以下为网经社数字经济台(DE.100EC.CN)为您带来的《政策》十大要点:
1、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在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和担保费率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同时,对于资信良好、成长性好且经营规范的大数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5%给予贴息,每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3年。
2、鼓励大数据企业开展市场拓展,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按合同完成金额的3%给予奖励。同一个项目、系统或产品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00万元。
3、支持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技术研发、测试测评、标准验证等基础性、支撑性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按照平台初期建设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平台运营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4、对牵头制(修)订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或单位,在标准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5、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打造创新产业政策、集约要素资源、构建产业生态的核心载体。支持产业基地引进专业运营服务机构,经认定,按照实际服务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基地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6、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开展数字经济融合应用示范项目,认定后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全面推动智能制造,对认定为国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省级智能制造标杆项目、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工业企业智能制造专家诊断和评估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
8、支持各地对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开展公益性交流培训,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对经确认的培训项目,按照培训费用的50%给予奖励。
9、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实施人才计划项目,对引进、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技术、管理、市场和财务等优秀骨干人才的企业给予补贴。支付骨干人才年薪在社会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1-3万元给予补贴;承担骨干人才参加国内外高级培训或到国外合作企业工作进修费用的,按照所承担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对首次通过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行维护标准、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评估一级、二级、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022年11月23日,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服务商“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宣布成立“消费品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并发布消费品电商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此举旨在破解消费品流通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