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20周年。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保障。该法颁布施行20年以来,极大地改善了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有效地维护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支持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在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功不可没。

《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我国中小企业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并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为我国构建多层次、有活力、韧性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切实践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

2010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但我国制造业整体大而不强,很多核心零部件依然依赖进口,落后产能过剩、基础核心技术与创新设计能力薄弱等矛盾愈加突出,亟待破解之道。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中明确提出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向的重要途径。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和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近年来,国家持续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中,均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成果显著,目前已累计培育超过七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9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呈现出“五六七八”的典型特征,即超五成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超六成属于工业基础领域,超七成深耕行业10年以上,超八成居各省细分市场首位,平均研发强度超7%,平均拥有有效专利超50项。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显示,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凸显,呈现出“一三五八”的典型特征,即“全国有近一成有效专利申请主体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三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了标准制修订,近五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软著申请,近八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商标申请”。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上市情况来看,在A股上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达641家,这些企业具有高成长、高盈利、高估值、高研发强度、低市值、分布行业集中、分布地域集中等“四高一低两集中”的显著特征和优势。

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力保障下,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保障城乡就业、强链补链固链稳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未来,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将继续攻坚克难,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