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对元宇宙也有不同界定。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陈刚和董浩宇认为,“元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进行链接与创造的,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沈阳指出,元宇宙是一个理念和概念;元宇宙仍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概念,不同参与者以自己的方式不断丰富着它的含义。沈阳的研究团队界定,“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左鹏飞从时空性、真实性、独立性、连接性四个方面交叉定义元宇宙:从时空性来看,元宇宙是一个空间维度上虚拟而时间维度上真实的数字世界;从真实性来看,元宇宙中既有现实世界的数字化复制物,也有虚拟世界的创造物;从独立性来看,元宇宙是一个与外部真实世界既紧密相连又高度独立的平行空间;从连接性来看,元宇宙是一个把网络、硬件终端和用户囊括进来的永续的、广覆盖的虚拟现实系统。

  笔者认为,元宇宙是一个沉浸式的、虚拟的、无形的、巨大的、永久的、不断演进的、全年24小时在线的人造电子空间。究其本质,元宇宙是人类现实世界的虚拟映射版——现实世界的人们可以在其中打破时空界限,以数字化身形式在其中生活且永不下线,因而能够获得一种超越现实的完美沉浸式体验。我们可以把元宇宙定义为:一个将人们通过多种高科技、互联网、移动通信、专门设备等关联起来的,脱胎于、平行于、独立于现实世界的人造在线虚拟世界。在其中,无论身份、感官、意识形态等个人属性,还是社会体系、经济结构、政治组织等社会属性,都能呈现出来。人们在其中拥有自己的虚拟身份,进行社交、互动、生活、工作等,获得和创造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元宇宙这个虚拟世界是有序的——它有一整套运行规则(伦理、道德、规范、规则、法律、制度、文明等),而不是无序的,更不是堕落、腐化、黑暗,甚至反人类的。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